北京
新药特药专业药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:(京)网药械信息备字(2023)第00194号
健康之家 健康社区 推荐药店 我的美信康年

我的美信康年

在线服务 网站导航 手机二维码
全部药品分类
家庭常备
跌打损伤 烧伤烫伤 晕车晕船 牙疼用药 清热解毒 消化不良 驱风祛暑 解热镇痛 心脑血管 抗菌消炎
爱乐维100片 黛力新20片 布洛芬缓释胶囊0.3克*12粒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毫克*10片 舒利迭50ug/250ug*60泡 积雪苷霜软膏2.5%20克 80毫克*7粒*4板 蒲地蓝消炎片0.31克*58片 正红花油25毫升 养心生脉颗粒14克*9袋 新峰药业 千柏鼻炎片0.21g*100片 广西花红 消肿止痛酊33ml 好护士/苍松6克*12袋 诺诺100毫升 葛洪 桂龙药膏 202克*6瓶 同仁堂3g*10丸 贵州百灵0.3g*24s 骨友灵搽剂150ml 邦迪大贴 苯扎氯铵贴3.8*2.5厘米*4贴 迪根0.1g*12片 易克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50mg*24粒 敏使朗6mg*10片*10板 泰毕全150mg*10粒 羚锐0.6g*27粒 苏麦卡15mg*5片 泰毕全110mg*10粒 达菲75mg*10粒 陕西东泰 双黄连胶囊0.4g*32粒 感言分1人份/盒 双氧水 过氧化氢溶液500ml 海神集团 一清软胶囊0.65g*12粒*3板 吉林吉春 明目蒺藜丸9g*4袋 烟台中洲 金莲花分散片0.7g*9片*2板 沈阳管城 伤湿祛痛膏7*10厘米*7贴 藿香正气水10ml*10支 海南葫芦娃 西青果颗粒15g*9袋 桑海 小柴胡颗粒10g*6袋 湖南湘江 氟康唑胶囊50mg*12粒 华润赛科 盐酸特拉唑嗪片2mg*14片 河南太龙 双黄连口服液10ml*10支 金力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.457g*6片 紫琉璃 清火片48片 兰沙 奥美沙坦酯片20mg*7片 同仁堂 防风通圣丸6g*10袋 美卓乐 甲泼尼龙片4mg*24片
品牌药
感冒发热 皮肤用药 呼吸系统类 健胃消化 五官用药 妇科用药 儿科用药 涌吐药 男科用药 心脑血管药 神经/精神 维生素/营养 皮肤用药 肝肾类 肿瘤科用药 风湿免用药 血液疾病类 抗感染类 水电解质/酸碱平衡 心脏病用药 癌症用药
爱乐维100片 黛力新20片 布洛芬缓释胶囊0.3克*12粒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毫克*10片 舒利迭50ug/250ug*60泡 积雪苷霜软膏2.5%20克 80毫克*7粒*4板 蒲地蓝消炎片0.31克*58片 正红花油25毫升 养心生脉颗粒14克*9袋 新峰药业 千柏鼻炎片0.21g*100片 广西花红 消肿止痛酊33ml 好护士/苍松6克*12袋 诺诺100毫升 葛洪 桂龙药膏 202克*6瓶 同仁堂3g*10丸 贵州百灵0.3g*24s 骨友灵搽剂150ml 邦迪大贴 苯扎氯铵贴3.8*2.5厘米*4贴 迪根0.1g*12片 易克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50mg*24粒 敏使朗6mg*10片*10板 泰毕全150mg*10粒 羚锐0.6g*27粒 苏麦卡15mg*5片 泰毕全110mg*10粒 达菲75mg*10粒 陕西东泰 双黄连胶囊0.4g*32粒 感言分1人份/盒 双氧水 过氧化氢溶液500ml 海神集团 一清软胶囊0.65g*12粒*3板 吉林吉春 明目蒺藜丸9g*4袋 烟台中洲 金莲花分散片0.7g*9片*2板 沈阳管城 伤湿祛痛膏7*10厘米*7贴 藿香正气水10ml*10支 海南葫芦娃 西青果颗粒15g*9袋 桑海 小柴胡颗粒10g*6袋 湖南湘江 氟康唑胶囊50mg*12粒 华润赛科 盐酸特拉唑嗪片2mg*14片 河南太龙 双黄连口服液10ml*10支 金力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.457g*6片 紫琉璃 清火片48片 兰沙 奥美沙坦酯片20mg*7片 同仁堂 防风通圣丸6g*10袋 美卓乐 甲泼尼龙片4mg*24片

010-6788 8761

大药房/药品子域名1/佐博伏维莫非尼片/佐博伏维莫非尼片价格/
正品保障
提供发票
全店直营
美信康年大药房
北京美信康年大药房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,多年来,为附近社区居民提供了优质的健康服务,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优秀的团队保障了为我们的顾客能够提供优质、专业的服务。 电话/传真:010-67888761 地址: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院富兴大厦底商1005,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地铁站A口出来即到。
药品分类:
处方药
非处方药

佐博伏维莫非尼片注意事项和禁忌

【注意事项】

概述

服用本品前,患者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BRAF V600突变阳性肿瘤评估结果。

恶性肿瘤

皮肤鳞状细胞癌(cuSCC)

在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中,已报告皮肤鳞状细胞癌病例(包括被归类为角化棘皮瘤或混合型角化棘皮瘤亚型的病例)(参见【临床试验】和【不良反应】)。皮肤鳞状细胞癌通常发生于治疗早期。在维莫非尼临床试验中,与皮肤鳞状细胞癌相关的潜在风险因素包括年龄(≥ 65岁)、既往皮肤癌和长期日光暴露。皮肤鳞状细胞癌病例通常采用简单切除加以处理,且患者能够继续治疗,不需要剂量调整。

建议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接受一次皮肤评估,并且建议在治疗过程中接受常规监测。对于任何可疑皮肤病变,均应切除,对标本进行皮肤病理评估,并按照当地标准进行治疗。维莫非尼停药后,监测应持续6个月,或直至开始另一种抗肿瘤治疗。

应指导患者将发生的任何皮肤改变通知其医师。

非皮肤鳞状细胞癌(非-cuSCC)

已收到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发生非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报告。患者应接受头部和颈部检查,其中应包含治疗开始前的至少一次口腔粘膜视诊和淋巴结触诊,并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检查一次。此外,患者在开始治疗前还应接受一次胸部CT扫描,并在治疗期间每6个月接受一次扫描。在治疗前和治疗结束时,或有临床指征时,建议进行盆腔检查(针对女性)和肛门检查。

维莫非尼停药后,对非皮肤鳞状细胞癌的监测应持续至6个月,或直至开始另一种抗肿瘤治疗。若有临床指征时应对检查发现的异常进行评估。

新发原发性黑色素瘤

在临床试验中,已报道新发原发性黑色素瘤。病例的处理方式为切除,患者继续接受治疗,而不需要调整剂量。应根据以上针对皮肤鳞状细胞癌的原则对皮肤病变进行监测。

其他恶性肿瘤

基于其作用机制,维莫非尼可引起与RAS突变相关的癌症进展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对于既往发生或合并发生RAS突变相关癌症的患者,应谨慎使用维莫非尼。

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的肿瘤进展

体外研究显示BRAF野生型细胞暴露于BRAF抑制剂时MAP激酶信号传导激活和细胞增殖增加。在开始维莫非尼治疗前,需确定BRAFV600突变阳性。维莫非尼不能用于BRAF 野生型黑素瘤患者。

胰腺炎

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已有发生胰腺炎的报道,但不常见。其严重程度大多为轻中度。

发生未知原因的腹痛时应及时进行检查(包括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的检查),确诊胰腺炎后应根据当地诊疗常规给予积极治疗。患者在胰腺炎发作后,若重新接受维莫非尼治疗,应对其进行密切监测。

超敏反应

已有报告与维莫非尼治疗相关的严重超敏反应,包括全身性过敏反应(参见【禁忌】和【不良反应】)。重度超敏反应包括:全身性皮疹和红斑或低血压。对于发生重度超敏反应的患者,应永久性停止维莫非尼治疗。

皮肤反应

研究报告显示,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中已经有重度皮肤反应的发生,其中包括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出现的罕见的Stevens-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。与维莫非尼相关的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症和全身性症状(DRESS)已有报告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对于发生重度皮肤反应的患者,应永久性停止维莫非尼治疗。

放射性毒性增强

接受维莫非尼治疗前后或治疗过程中还接受放疗的患者中,已有放射治疗回忆反应和放疗增敏作用的病例报道(参见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和【不良反应】上市后经验)。大多数属于皮肤性病例,但有一些累及内脏器官导致死亡的病例。在同步或序贯给予放射治疗时,应谨慎使用维莫非尼。

QT间期延长

在一项既往接受治疗的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的非对照、开放性、II期、QT子研究中,观察到暴露依赖性QT间期延长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QT间期延长可导致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升高,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。对于存在无法纠正的电解质异常、长QT综合征或正在服用已知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,不建议采用维莫非尼治疗。

在维莫非尼治疗前和剂量调整后,应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。治疗的前3个月应每月监测,此后每3个月进行一次监测,或根据临床指征的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率。对于QTc > 500 ms的患者,不建议开始维莫非尼治疗。如果治疗期间QTc超过500 ms(CTCAE ≥ 3级),应暂时中断维莫非尼治疗,纠正电解质异常,并且应对QT间期延长的心脏风险因素加以控制(例如,充血性心力衰竭,心动过缓)。应在QTc间期下降至500 ms以下后才考虑重新开始治疗,并降低剂量水平,如表1和表2中所述。如果相关风险因素纠正后,QTc仍大于500 ms,且相对于治疗前数值的变化大于60 ms,则建议永久性停用维莫非尼治疗。

肝损伤

在维莫非尼的研究中,已报告肝损伤病例,包括重度肝损伤病例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

维莫非尼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肝功能实验室异常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在开始治疗之前,应监测肝酶水平(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)和胆红素水平,在治疗过程中,应每月监测一次,或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监测频率。对于实验室异常,应酌情采用减量、治疗中断或停止治疗的方式加以处理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)。

光敏反应

根据临床试验报告,在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轻度至重度的光敏反应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应建议所有患者在服用维莫非尼期间避免日光暴露。在服用药物期间,应建议患者穿戴防护性服装,并在室外使用广谱UVA/UVB 防晒霜和润唇膏(SPF ≥ 30),有助于在日晒环境下保护患者。

对于2级(不可耐受)或更高级别不良事件的光敏反应,建议调整剂量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)。

眼部反应

已报告的严重眼部反应包括葡萄膜炎。应定期监测患者是否发生某些眼部不良反应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

与ipilimumab的联合用药

在一项I期临床试验中, ipilimumab(3 mg/kg)与维莫非尼(960 mg,每日两次或720 mg,每日两次)联合用药,报道了无症状性3级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升高。基于这些数据,不建议ipilimumab与维莫非尼联合用药。

药物滥用和药物依赖性

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

尚不清楚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。患者应意识到疲劳或眼睛问题可能会影响驾驶车辆。

其它特殊人群中的应用

性别

在报告的3级不良事件中,女性患者比男性患者在皮疹、关节痛和光敏反应上更多见(参见【药代动力学】)。

肾功能受损

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,可用数据有限。在重度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,无法排除增加血药浓度所带来的风险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和【药代动力学】)。

12

肝功能受损

对于肝功能受损的患者,可用数据有限。由于维莫非尼通过肝脏清除,重度肝功能受损患者的血药浓度水平可能升高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和【药代动力学】)。

实验室检查

肝功能检查

肝脏实验室异常可能伴随维莫非尼的使用发生(转氨酶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),参见【注意事项】中概述和【不良反应】中实验室检查异常。

在开始治疗之前应监测肝酶水平,且在治疗过程中应每月监测一次,或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监测频率。对于剂量调整参见【用法用量】。

肌酐

已报告实验室异常病例,大多数病例为轻度(>1-1.5倍ULN)或中度(>1.5–3倍ULN)肌酐升高。大多数情况下,肌酐升高似乎是可逆的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在开始治疗前,应监测血清肌酐水平,在治疗过程中,应每月监测一次,或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监测频率。对于实验室异常,应酌情采用减量、治疗中断或停止治疗的方式加以处理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)。

 

【禁忌】

禁用于已知对维莫非尼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。

北京美信康年大药房-新药特药专业药房,专注于经营重大慢性疾病用药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:(京)网药械信息备字(2023)第00194号网站备案京ICP备09025417号 北京美信康年大药房版权所有,并保留所有权利。